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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2020年第七小学招生简章详情

来源: 最后更新:22-06-26 11:00:57

导读:天津市蓟州区第七小学2020年招生简章公布了!入学适龄儿童在《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上进行信息登记,登记截止日期为7月24日。

  一、招生原则

  坚持政府统筹原则。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政府责任。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第七小学招生工作由蓟州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相对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区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学校招生范围由区教育局划定。

  坚持依法依规招生原则。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做好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坚持阳光透明招生原则。面向社会公布招生相关政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工作安排

  1.招生对象: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符合相对就近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本区户籍需在外地就读的和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须在《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进行信息登记。

  2.信息登记:入学适龄儿童在《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上进行信息登记,登记截止日期为7月24日。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再更改。请关注微信公众帐号《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或网址:http://zxxglpt.tjjzjy.cn。

  3.报名时间及地点:

  7月25日:上午8:00--11:00 下午2:30--5:30

  7月26日:上午8:00--11:00 下午2:30--5:30

  地点:第七小学一楼大厅

  4、招生范围:

  (1)大毛庄、下宝塔、东营坊、于桥、围坊、黄安子村、上宝塔村、七里峰村、果园村、黄土坡村、郭庄子村、东大屯村、逯庄子村拥有自有住房的本村户口居民子女

  (2)居住在二六九路以东,持有天津市居住证的无房随迁子女。

  三、报名手续

  家长携子女按规定时间带以下证件到学校报名。

  (一)“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

  需提供户口本(包括蓝印户口本)、房产证(或土地证);渔阳镇各村户籍无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的,需提供户口本、渔阳镇土地管理所和村委会开具的证明。

  (二)“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

  1.有城区户籍,但在城区无自有住房。需提供户口本、房屋租赁证、父母双方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

  2.无城区户籍,但在城区有自有住房。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

  最终入学结果,由教育局根据学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

  (三)“随四老”的适龄儿童少年

  需提供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户口本(要求学生、学生的父亲或母亲、学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个户口本上)、学生父母双方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最终入学结果,由教育局根据学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

  (四)“跨区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

  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最终入学结果,由教育局根据学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

  (五)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需提供房产证、户口本、有效期内的天津市居住证原件、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件或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养老和医疗险)。

  四、录取顺序

  结合学校实际规模,若达到容纳上限,则按照下述顺序进行录取;最终入学结果,由教育局根据学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

  (一)排序原则:

  1.先有房,后无房;先父母,后四老;先房屋产权证,后入住许可证;先人户一致,后人户分离。

  2.同一类学生,按照先房屋产权证后入住许可证及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入学。

  (二)具体录取顺序:

  第一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一致;

  第二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一致;

  第三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一致;

  第四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一致;

  第五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六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第七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八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第九类:城区直属学校区片内有户籍无自有住房;

  第十类:其他情况。

  第十一类: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延期报名)。

  说明:

  学生户籍的户主必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学生户籍挂靠在其他亲属户口簿上的一律不予承认。

  五、错峰报名时间安排:

  疫情期间,按照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学校采取分流、错峰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请家长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到校报名,无需提前在校外排队,只要手续合规均能办理报名。

  

  六、相关政策

  (一)以房屋产权证为主要依据,免试相对就近入学。房屋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且权证性质为住宅。商住楼、商铺等非住宅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依据,需到户籍地学校登记就读。

  (二)学生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三)“人户统一”和“人户分离”学生分别登记,先安排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的学生入学,再由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学生入学。

  (四)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在我区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城区直属学校不接收本市户籍务工人员子女,本市户籍务工人员子女原则上由户籍地解决,确有困难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周边镇乡入学。家长在招生规定时间内可自主选择就读学校(小学到官庄镇或别山镇或渔阳镇或洇溜镇中心学校报名,由镇乡中心学校统筹安排)。

  (六)城区内符合《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规定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自有住房的到所属片区学校登记;无自有住房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第七小学、第八小学、第九小学)。

  (七)诚信报名。家长提供的入学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如经相关单位鉴定为虚假手续的,依据相关规定处理(有工作单位的由区教育局通过区纪委移交其所在单位纪检组处理;无工作单位的由区教育局移交其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处理)并列入“教育诚信记录”。

  七、录取结果查询:

  2020年8月19日,家长可登录《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进行录取结果查询。

  八、领取录取通知书、报名证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8月20日

  地点:第七小学警卫室

  九、招生咨询电话:

  022-60113523

标签: 户籍  户口本  子女  教育局  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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