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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广宁县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幼升小入学条件

来源: 最后更新:22-07-11 03:57:08

导读:广宁县城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非县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区域户籍,随父母或监护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到广宁县城区共同居住的适龄入学儿童。

  肇庆广宁县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公办小学一年级入学办法(2021年)

  入学条件

  广宁县城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到入学当年 8 月31 日前年满六岁半以上,可以通过计分方式,申请在其父母或祖父母居住地所属招生区域公办小学一年级的学位。

   申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证明户籍条件须提交:申请人和儿童的户籍关系材料。

  2.证明居住条件须提交:

  (1)建房的需提供合法有效的《房产证》;购房的需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或《房屋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2)县城内租住的需提供租住材料(居住证或《租房合同》)。

   3.证明稳定职业条件须提交:

  (1)县城区范围内一年及以上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证件;

  (2)在我县(或省直、肇庆市直单位)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材料(申请入学当年要有正常参保缴费记录);

  (3)证明地方贡献的需提交本县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材料。纳税时间界定为提交资料前一年。

   4.加分项目须提交:

  星级志愿者等级证书、广宁城市志愿者“宁钱”余额材料,军人退伍证等相应资料。

标签: 广宁县  材料  肇庆  房产证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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