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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昆山花桥中心幼儿园、聚福幼儿园、天福幼儿园招生公告

来源: 最后更新:22-07-28 04:08:07

导读:根据昆山市教育局昆教【2021】65号《2021年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开、规范有序的原则,现将我园招生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招生须知

  根据昆山市教育局昆教【2021】65号《2021年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开、规范有序的原则,现将我园招生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学区查询

   下载智慧昆山app ,点击“家长”,屏幕下方点击学区,在搜索栏内输入需要搜索的小区名称,点击查询。

  二、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含8月31日,下同)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

  花桥户籍适龄幼儿(户口、房产均在花桥的双证幼儿),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月7日~6月11日登录“昆山市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填报系统”(网址:https://rx.ksedu.cn)进行填报,也可通过昆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s.gov.cn)的“招生入学”进入本系统填报,还可以通过“智慧昆山”APP进行填报。

  非花桥户籍适龄幼儿,原则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取得花桥房产证的,且在昆缴纳社保满一年的可填报。 (信息填写必须100%准确,特别是房产证号或不动产证号等,不然系统审核会不通过;房产具体座落要填写具体到几号楼几室,务必与房产证一致,否则现场审核时需要家长网上重新修改打印后再次来审核)

  2.现场材料审核

  具有花桥户籍的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确认相关报名信息后,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结婚证、婴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于2021年6月12日(8:00-11:00,13:00-16:00),到所填报的幼儿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非花桥户籍的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昆山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报名表》,确认相关报名信息后,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结婚证、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于2021年6月13日(8:00-11:00,13:00-16:00),到所填报的幼儿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整理后交学校存档备案,学校将对房产证、社保到相关部门验证,以查实为准。凡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不予录取!

  3.招生录取

  实行服务区制的幼儿园优先录取本服务区内昆山户籍适龄幼儿入园,在解决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就读的前提下,向社会公布多余的空额学位数,综合考虑房产、社保等因素,根据空额学位有序录取服务区内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并于6月18日前公示录取名单。(注:非户籍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取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11日;其中社保只需提供父母一方在昆缴纳满一年,计算方法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11日,往前推12个月为一年,且目前处于在缴状态。)

  4.特殊情况报名方法

  1.花桥户籍无房人员子女报名办法

  在花桥无合法固定住所(本意见中合法固定住所特指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的居住用房。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除外。下同)的花桥户籍人员子女入园报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月12日持户籍证明、身份证、劳动合同、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和无房证明(监护人和就读学生)等材料到花桥经济开发区便民服务中心(绿地大道721号)现场审核,由教育局会同各区镇根据工作单位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

  2.房屋被征收人员子女报名办法

  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的子女入园地点发生变化的,可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园,被征收人凭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新安置房屋产权证书或商品房购销合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簿,于6月13日到相关幼儿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也可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所属服务区的幼儿园入园,被征收人凭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簿,于6月13日到相应幼儿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认定。

   3.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报名办法

  因各种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结婚证、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于6月13日到相应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和材料审核认定。

  花桥中心、聚福、天福幼儿园报名工作日程安排

  

  四、服务区认定细则

  幼儿园服务区认定,原则上以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具体细则如下:

  1.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可以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与他人(非夫妻关系)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不能作为依据。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也可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如该合法固定住所在2019年1月1日之后取得房屋产权,需在对应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予以统筹安排。

  2.幼儿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3.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4.本市户籍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不与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在一起的,由教育局根据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

  5.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的子女入园地点发生变化的,可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园; 也可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服务区入园。

  五、关于户籍生的认定

  1. 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到2018年8月31日出生,含8月31日,下同)的适龄幼儿;

  2.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2019年1月1日前落户本市,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3.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2019年1月1日之后落户我市的,其子女要作为户籍生入读我市服务区制幼儿园的,必须同时将该适龄幼儿的户籍迁入我市。

  六、关于“五年一学位”认定

  2017~2018年登记使用过学位的房产,如在2019年3月1日之前完成房屋产权变更的可跨学段使用,2019年3月1日之后完成房屋产权变更的,每五年认定一个幼儿园及义务教育段学位(同一家庭多名子女除外)。

2019年秋季入学起,同一合法固定住所每五年认定一个幼儿园及义务教育段学位(同一家庭多名子女除外)。

  七、友情提醒

   1.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现场材料审核时,每位新生只能由一名家长进入幼儿园进行材料审核,并且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出示苏康码(绿码)方可入园,幼儿无需来园。

   2.请家长注意网报时监护人信息填写完整,监护人一、二都要填写(父亲、母亲)。家庭住址请按房产证地址填写,具体到几号楼几号。房产证号或不动产证号填写准确,老的房屋所有权号是9位编号的,新的不动产权证号是11位编号的。房屋所有人和产权证号务必人本一致。房产登记时间请填写编制日期。

  花桥中心幼儿园地址:花桥镇花溪路483号

  花桥中心幼儿园咨询电话:57692812

  花桥国际商务城聚福幼儿园地址:花桥镇花集路338号

  花桥国际商务城聚福幼儿园咨询电话:50130592

  花桥天福幼儿园地址:花桥镇花望路718号

  花桥天福幼儿园咨询电话:83669690

标签: 花桥  监护人  户籍  幼儿园  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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