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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杭州临安公办小学非户籍生招生办法

来源: 最后更新:22-09-09 02:32:59

导读:近日,临安区教育局发布了2020年锦城、锦北、锦南、玲珑街道公办小学招生通告,2020临安城区第三批非户籍生实施统筹安排入学,第四批、第五批非户籍生实施一次公布招生余额,遵循“分批录取、志愿优先”原则。

  2020年锦城、锦北、锦南、玲珑街道公办小学非户籍生招生办法

  第三批非户籍生实施统筹安排入学,第四批、第五批非户籍生实施一次公布招生余额,遵循“分批录取、志愿优先”原则。

  第三批:特殊人员子女

  1. 报名对象:符合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规定的特殊人员子女。

  2. 报名时间及入学流程

  特殊人员子女家长于6月10日-6月16日(每日9:00—21:00)登陆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网址:xxbm.hzedu.gov.cn)进行信息登记(信息登记前,特殊人员子女必须在6月2日前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完成现场手续办理。)→网上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或民办小学中的一所学校(公办与民办不能兼报。如报公办学校的,从平台中的“临安区第三批”端口进入报名。)→7月20日,公办小学第二阶段招生结束。

  3. 现场信息核验需携带的材料

  特殊人员子女入学申请及材料审核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具体材料视不同情况而定,故要提前联系,电话:63722965,联系人:王老师。

  4. 录取办法

  特殊人员子女安排在第三批统筹入学。

  第四批:符合条件的临安籍其他镇街进城务工、创业人员子女

  1. 报名条件

  凡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临安籍其他镇街进城务工、创业人员子女需要随迁到城区就学的,在当年八月底前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其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已在城区相应街道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城区相应街道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市场监管部门的营业执照,并由相应街道用人单位距今持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年及以上的,可以在城区居住地申请就学。

  持有城区相应街道营业执照的适龄儿童父(母)(即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必须与营业执照一致的企业或商店名义缴纳;持有城区相应街道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动合同的适龄儿童父(母)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必须在劳动合同期间由合同签约单位缴纳。

  2. 报名时间及入学流程

  适龄儿童家长于6月10日-6月16日(每日9:00—21:00)登陆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网址:xxbm.hzedu.gov.cn)进行信息登记→网上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或民办小学中的一所学校(公办与民办不能兼报。如报公办学校的,从平台中的“临安区第四批”端口进入报名)→→7月23日至25日,登录临安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网址:http://ywjy.lajy.top)查询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余额,同步在7月25日21:00前完成意向学校选择→8月2日现场信息核验→8月4日, 临安籍其他镇街进城务工、创业人员子女公示及录取。

  3. 现场信息核验需携带的材料

  (1)家庭户口簿原件。如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无户籍信息的一方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城区相应街道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原件。

  (3)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相应街道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原件。

  4. 录取办法

  如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数,通过申报材料核验的,则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数,按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缴纳保险时间长的一方为准进行排序,时间长的优先,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缴纳保险时间按月计算。

  符合条件的临安籍其他镇街进城务工、创业人员子女招生实行有余额的学校进行缺额招生,无余额的学校则不再招生。每位学生限选择所意向学校报名,录取遵循志愿优先,然后按社保持续缴纳时间长短排序的原则依次录取。如果符合条件且三所学校均未录取的,在愿意服从调配的情况下,由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入学。

  第五批: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1. 招生对象

  本人持有相应街道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2. 报名时间及入学流程

  适龄儿童家长于6月10日-6月16日(每日9:00—21:00)登陆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网址:xxbm.hzedu.gov.cn)进行信息登记→网上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或民办小学中的一所学校(公办与民办不能兼报。如报公办学校的,从平台中的“临安区第五批”端口进入报名)→7月23日至25日登录临安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网址:http://ywjy.lajy.top)查询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余额,同步在7月25日21:00前完成意向学校选择→8月5日现场信息核验→8月6日第五批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公示及录取。

  3. 现场信息核验需携带的材料

  适龄儿童的有效居住证原件、家庭户口簿原件。如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无户籍信息的一方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 录取办法

  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招生实行有余额的学校进行缺额招生,无余额的学校则不再招生。因第四批和第五批招生采用一次性余额公布,分批录取(先录取第四批,再录取第五批),请家长在意向学校选择时务必统筹考虑。每位学生限选择六所意向学校报名。同一类对象录取遵循“志愿优先”,父母双方或一方有居住积分的适龄儿童优先。父母双方或一方有居住积分相同的条件下,以适龄儿童本人所持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办证时间先后排序,申领时间早的优先。

标签: 临安  学校  子女  余额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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