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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安市柳城小学秋季招生通告 2022年南安市柳城小学秋季招生通告会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7 09:03:57

导读:2022年南安市柳城小学秋季招生政策已整理,计划招生一年级适龄儿童432人;招生报名时间已整理,分三个批次;第一批次报名时间:7月5日至7月6日;第二批次报名时间:7月7日至7月10日;第三批次报名时间;7月28日至7月31日。

  2022年南安市柳城小学秋季招生通告

  一、招生计划

  2022年秋季共招收一年级适龄儿童432人。

  二、招生范围

  1.新华社区:成功街南侧颖川路至普莲路,成功街北侧滨江路现滨江海鲜楼(滨江路177号)及婚姻登记所(成功街1576号)所在的滨江小区(含现滨江海鲜楼及婚姻登记所在的滨江小区)以东至普尾排洪站。

  2.柳东社区:成功街北侧联丰小区和兴发小区(含联丰小区和兴发小区)以西至福新苑,成功街南侧露水头大道以西至邮电小区)。

  3.金街社区:金街社区普尾自然村、普莲路东侧自中国建设银行南安分行至市特教学校居民户及辖区内新建楼盘入住的居民户。

  三、招生对象

  我校服务区符合招生政策条件的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对象基本条件

  1.招生服务区域内的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 户籍一致,实际住所地址与户籍登记地址一致。实际住所指装修好并配备生活设施且实际入住、 有正常的水电消费清单,接受入户调查属实(不含毛坯房)。招生服务区域内的“集体户”招生对象也必须符合“两一致”,且提供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的《南安市2022年秋季市区市直小学、市直幼儿园招生“集体户”对象“两一致”证明》。

  2.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1名适龄儿童在片区小学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1个的家庭除外), 如果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主的子女多于一个且子女另有商品房的家庭,不享受上述“除外”政策。

  3.因城市建设涉及住房拆迁的适龄儿童,在征迁安置过渡期间,向学校提供拆迁的相关材料仍按原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拆迁定居后,在规定的招生服务区域入学。

  五、招生办法

  按第一批次、第二批(类)次、第三批(类)次的顺序依次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按招生服务区域内适龄儿童登记户籍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第一批次招生对象。学校完成第一批次招生计划数的,则不再启动后续批次招生。第一批次未被招收的招生对象,按照“志愿+电脑派位”的方式,由市教育局调剂到同区域(同区域学校:柳城小学与第一实验小学、第一小学、第五小学、第六小学、第十小学、溪美中心小学为同区域学校)其他第一批次招生计划数未满额的学校入学。第二批次第1类、第2类、第3类招生对象的招生依此类推,第4类招生对象按居住证办理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第一批次、第二批(类)次招生对象,未被同区域市直小学招收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周边公办小学就读。

  学校完成第一批次和第二批(类)次招生对象招生任务后,如有剩余学位,可以启动第三批(类)次招生。如果登记报名的适龄儿童数小于或等于该校招生剩余学位数,由学校予以招收;如果登记报名人数大于该校招生剩余学位数,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招收对象,未被招收的适龄儿童,回户籍所在地公办小学就读。

  (一)第一批次招生

  1.招生对象

  ①符合招生对象基本条件,且户口(2022年3月1日前登记户籍)、住房(住房为商品房的,一套仅登记一户主)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

  ②政策性照顾对象。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高层次人才子女;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生活的港澳台侨籍适龄儿童。(该类对象招生办法见附件2)

  2.报名时间

  7月5日—6日

  3.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南安市小学“就近入学”申请登记表、户口簿、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购房合同及购房税务发票)。

  (二)第二批次招生

  1.招生对象

  ①第1类招生对象:符合招生对象基本条件,且户口(2022年3月1日及以后登记户籍)、住房(住房为商品房的,一套仅登记一户主)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

  ②第2类招生对象:符合招生对象基本条件,且户口、住房(即为一套登记两个及以上户主的商品房)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

  ③第3类招生对象:户口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居住的租住户、投靠亲属落户等适龄儿童。

  ④父母一方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务工的非本市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

  2.报名时间

  ①第1类招生对象:7月7日。

  ②第2类招生对象:7月8日。

  ③第3类招生对象:7月9日。

  ④第4类招生对象:7月10日。

  3.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第1、2类招生对象应提供:《南安市小学“就近入学”申请登记表》、户口簿、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购房合同及购房税务发票)。

  ②第3类招生对象应提供:《南安市小学“就近入学”申请登记表》、户口簿、居住证明材料。

  ③第4类招生对象应提供:《南安市小学“就近入学”申请登记表》、户口簿、居住证、务工证(即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证件).

  (三)第三批次招生

  1.招生对象

  ①第1类对象:户口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监护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②第2类对象:户口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但父母一方在学校服务区域内购房并实际居住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③第3类对象:户口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但父母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务工、开店、办厂并实际居住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2.报名时间

  7月28日-7月31日。

  3.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第1类招生对象应提供:《南安市小学“就近入学”申请登记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方的户口簿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购房合同及购房税务发票)、祖孙证明材料。

  ②第2类招生对象应提供:《南安市小学“就近入学”申请登记表》、户口簿、父母在学校服务区域内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购房合同及购房税务发票).

  ③第3类招生对象应提供:《南安市小学“就近入学”申请登记表》、户口簿、务工证(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证件)、居住证明材料。

  六、招生要求

  1.学校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和公办学校不招“择校生”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在组织招生过程中,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即“五公开”)。

  2.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有关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要争取相关社区和村居的配合入户调查辖区内适龄儿童是否符合“两一致”。同时,要到公安、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对招生对象相关信息。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由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予以严肃查处,对利用招生欺诈敛财的违法人员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在招收剩余学位招生对象电脑派位时,应邀请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和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及新闻媒体参加,实行公开派位,以保证派位的公正、合理。要建立完整的新生备查材料,做到一生一档,审核人员必须在新生备查材料复印件上签名。

  3.学校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耐心解释说明,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确保今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招生期间的咨询电话是:0595——86360971(教导处)。

  4.适龄儿童报名时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作如下处理:①本服务区域户籍的适龄儿童一律视为非服务区域招生对象,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周边学校就读。②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律取消进入服务区域内学校资格。③第三批次招生对象一律取消剩余学位入学资格。

  七、温馨提醒

  1.学校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招生通告,明确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时间地点、所需材料等。请各位家长(监护人)于报名前,凭户口簿到适龄儿童所在社区居委会领取《南安市接受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和《南安市小学“就近入学”申请登记表》。

  2.7月5日—6日到校报名时,请在认真阅读《南安市接受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内容的基础上,按照《南安市小学 “就近入学”申请登记表》上的号码顺序,文明有序登记。

  3.学校不通过任何考试方式招生,不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费用。

  4.请关注“南安市柳城小学”微信公众号,及时关注此公众号发布的招生相关信息。

  附件:1.南安市柳城小学2022年秋季招生报名时间表

  2.南安市2022年秋季小学招生政策性照顾对象招生办法

  一、军人子女招生办法。

  符合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泉州市贯彻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泉教综〔2013〕73号)规定的军人子女要求在南安区域内小学就读者,由市人民武装部于7月1日前持部队子女就学花名册、部队证明、军官证(士官证)或烈士证明书(军人病故证明书)、户口簿、军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教育局审核确认,由市教育局优先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二、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招生办法。

  符合《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18〕140号)规定的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要求在南安区域内小学就读者,由市公安局于7月1日前持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的花名册、公安英模证明书(公安民警因公牺牲证明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教育局审核确认,由市教育局优先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名单由相关学校按规定时间公示。

  三、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招生办法。

  符合《《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51号)有关规定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要求在南安区域内小学就读者,由市应急管理局于7月1日前持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就学花名册、消防支队证明、消防证件、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教育局审核确认,由市教育局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名单由相关学校按规定时间公示。

  四、高层次人才子女招生办法。

  符合《南安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的驻南安高层次人才子女要求在务工地、居住地小学就读者,由家长(监护人)于7月1日前持《南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申请汇总表》、《南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申请表》、高层次人才身份的有效证件或入选文件、工作单位证明、身份证、居住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教育局审核确认,由市教育局安排到相关小学就读,名单由相关学校按规定时间公示。

  五、港澳台侨籍适龄儿童招生办法。

  2022年3月1日前(不包括3月1日)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生活的港澳台侨籍的适龄儿童要求在居住地小学就读者,由家长(监护人)于7月5日至6日携带适龄儿童的护照、家长(监护人)的户口簿、家长(监护人)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购房合同及购房税务发票)、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居住证(应在2022年3月1日前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寄居手续)、《南安市小学“就近入学”申请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到申请就学的学校报名,经学校审核确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公示无异议,报市教育局审批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若申请就学的学校学位不足,市区港澳台侨籍适龄儿童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周边公办学校就读)。

  南安市柳城小学

  2022年6月2日

标签: 南安市  对象  小学  学校  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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