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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天桥关于做好2022至2023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最后更新:22-10-04 01:17:25

导读:资助中心受理审核时间:7月20日至9月12日;高校回执录入和确认截止日期:10月10日。

  关于做好2022至2023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天桥区2022至2023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申请受理时间

  资助中心受理审核时间:7月20日至9月12日

  高校回执录入和确认截止日期:10月10日

  二、贷款申请受理对象

  贷款申请受理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三、贷款额度

  普通本专科学生贷款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四、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流程

  (一)贷款网上申请。

  贷款学生须注册并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提交贷款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申请表中所填内容必须详细、真实),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导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后由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签字。续贷的学生应更新完善个人信息,填写“续贷声明”,可简要报告个人学习、生活状况,简述对国家助学贷款、个人诚信的认识等,篇幅在100字至200字之间。

  注意:

  1、属于高中预申请无需提供认定申请表。

  2、按照《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等文件要求,取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求相关部门盖章的环节。以学生书面承诺作为申办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

  (二)贷款申请受理。

  1.2021年新录取或在读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共同到天桥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办理申贷手续。

  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新生录取通知书原件(高校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

  提交:①、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②、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本人签字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未通过预申请学生需要提供)。

  天桥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同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含验证码),盖章确认后交学生随同借款合同一并带到高校报到。

  2. 续贷:①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未变更)任何一方到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即可办理有关手续。

  出示:办理人身份证原件。

  提交: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②续贷学生可以根据系统提示选择远程办理续贷。远程办理续贷的借款学生需要接受续贷远程受理服务协议,在经过支付宝人脸识别功能进行身份认证后,确认提交续贷申请。

  办理续贷时,需要变更身份信息和关键就学信息的,需要新增共同借款人的,仍需携带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提示:办理贷款前,续贷学生需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并且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维护有关信息(系统会自动记录有关登录信息)。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同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含验证码),盖章确认后交学生随同借款合同一并带到高校报到。续贷远程受理的合同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查通过后,系统将向学生发送回执验证短信。

  3. 注意事项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合同》经开发银行有关分行审批后生效。一经审批生效,借款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借款情况将直接进入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成为借款学生的“第二身份证”。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在此期间,不良记录会对学生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银行信用卡、申请车贷、房贷造成负面影响。

  签订合同后,借款人一定要妥善保管以下材料:

  《借款合同》;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并且《受理证明》下方有第三方支付平台个人账户名及初始密码。

  (三)贷款学生报到注册。

  新学期开学后,贷款学生持《受理证明》或者回执验证短信到学校报到,并提请高校经办人录入回执。

  (四)电子合同回执单确认。

  高校学生资助中心老师根据《贷款受理证明》或者回执验证短信,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然后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在系统中进行确认,电子合同回执单生效。截至10月10日未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单的学生贷款申请将被谢绝。

  (五)贷款学生账户开立。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自2022年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将引进商业银行作为助学贷款代理结算机构。贷款办理后,系统将为今年首次贷款学生自动生成招商银行账户,续贷学生继续使用支付宝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

  天桥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办公地点: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203房间

  天桥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办公电话:80998108

  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7.20

标签: 学生  贷款  生源  天桥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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