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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下半年清远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2 04:27:56

导读: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开放期间随时注册个人账号,10月8日10:00至14日17:00开始报名。

  2022下半年清远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10月8日10:00至14日17:00。具体流程如下: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开放期间随时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190KB,格式为JPG)。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可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①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190KB,格式为JPG)。

  ④中师、幼师及其他中专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190KB,格式为JPG)。

  ⑤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二)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且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

  1.选择认定机构

  按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种类选择正确的认定机构:

  (1)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选清远市教育局。

  (2)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选本人户籍(居住证或驻清部队)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选择就读学校或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港澳台人员选择本人居住地或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

  2.选择确认点

  确认点均设在县(市、区)教育局,请按户籍、居住证、学生证等选择正确的确认点。

  (1)清远户籍的申请人选择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

  (2)居住地在清远(含驻清部队)的申请人选择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教育局。

  (3)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选择就读学校或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

  (4)港澳台人员选择本人居住地或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

  (三)现场审核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在所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材料及各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1。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各级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认定机构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清远市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领取通知或电话咨询。

标签: 申请人  教师资格  信息  学历  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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