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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迁移一网通办指南(时间+流程)

来源: 最后更新:22-11-12 09:45:45

导读:宿州市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迁移一网通办自2021年3月8日起全面开通,新功能开通后可大大减少迁入迁出地次数。

  开通时间:

  自2021年3月8日起宿州市全面开通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迁移一网通办业务

  如何申请:

  新功能开通后,安徽、江苏、上海、浙江的户籍居民仅需在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跨省户口迁移时选择“跨省户口网上迁移”服务,待审批同意后,迁入地公安机关将通过人口业务系统直接发起网上迁移服务,生成准迁证电子信息并推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进行核验。核验无误后,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将直接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并在系统内生成迁移证电子信息,迁入地公安机关在收到匹配的迁移证数据后,便可通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直接到场办理落户手续。这样整个流程申请人前往公安机关的次数减少到2次,且不必再往返于迁入迁出地

  办理流程:

  (一)提交申请

  申请人到迁入地派出所(户办大厅)提交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申请落户时,可自愿选择“跨省户口网上迁移”服务,签订《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告知单》。

  (二)准予迁入

  经迁入地公安机关审核同意迁入,由迁入地人口业务系统生成户口准迁证电子信息。

  (三)迁出注销

  迁出地公安机关在接到户口准迁证电子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联系申请人核实户口迁移具体情况,确认无误后留存备案信息,办理户口迁移迁出手续,在迁出地人口业务系统中生成户口迁移证电子信息。

  (四)办理迁入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户办大厅)在接到户口迁移证电子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核实确认无误后,通知申请人办理落户。

  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申请办理户口网上迁移后,不得中途取消。

  (二)接到落户通知后,申请人要尽快携带迁入户居民户口簿(单独立户除外)和迁出户居民户口簿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户办大厅)办理,以免影响日常生活。

  

图源:平安宿州

标签: 公安机关  申请人  电子信息  户口  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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