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12-05 06:15:12
一、窗口办理:
为保证广大市民办事安全有序,在疫情防控期间,社保办事处服务大厅实行“全预约”办事,请市民务必先通过预约后,方可到现场办理。预约后请按照预约时间前往办理,减少现场逗留时间。
预约方式:登录“顺德政务百事通”微信号进行预约。
窗口地址:
顺德区各镇街社保办事处地址
大良: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鉴海北路110号
容桂: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桂洲大道中44号
伦教: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新城路7-13号铺
勒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银城路21号翠怡花园44-48号铺,即原勒流规费征稽所
陈村: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锦龙路宏富楼10-17号
北滘:佛山市顺德区北溶镇三乐东路5号首层之一
乐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163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龙江: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行政服务中心二层社保龙江办事处
杏坛: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河北六路南18号
均安: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永安路28号 (即均安镇行政服务中心二厅)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网上办理: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住院费用报销”,点击“在线办理”,按提示办理即可。
办理网址:http://www.gdzwfw.gov.cn/?region=440606。
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并按要求提出业务申请。
2.、请成功后系统发送申请凭证给申请人。
3、经办人员进行网上预审,申请人预审通过的,通知其在10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纸质材料到窗口进行核验;
①申请人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
②申请人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4、经办人员登录系统进行审批办理,按照审查情况30个自然日内做出审批决定。
5、制作和签发审批证件,按照约定方式送达申请人。
三、办理时限:
参保人或代办人提交零星报销资料齐全的,经审核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社保经办机构应在30日内办结业务。
经审核不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不予报销,由参保所属区社保机构出具《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报销决定书》。
资料不齐或有误的,需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告知参保人需要补正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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