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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蔡甸区奓山街小学新生入学招生公告(附划片范围)

来源: 最后更新:23-05-04 04:53:31

导读:2017年8月31日(含)之前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符合蔡甸区新生入学条件。

  2023年蔡甸经济开发区(奓山街道)小学新生入学招生公告

  一、新生类别

  2017年8月31日(含)之前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符合蔡甸区新生入学条件。

  1.适龄儿童本人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均在蔡甸区的,可在户籍所在街道或房产所在街道对口入学。

  2.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及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蔡甸区居住证(有效期内),由居住证所在街道教育总支统筹安排。

  3.户籍在蔡甸区的留汉大学生,其子女入学由落户所在街道教育总支统筹安排。

  4.蔡甸区“拆迁户”子女,在原户籍地或户籍迁入地安排入学。

  5.只有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在蔡甸区的,可申请在房产所在地安排入学。

  二、登记方式

  (一)线上平台登记

  符合新生类别中第1条、第2条、第3条、第4条的适龄儿童,均应该使用《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招生平台”)进行新生招生登记,登记时间:2023年5月5日0时至2023年5月20日24时。

  温馨提示:选择进入区级页面,请仔细阅读“政策规定”“平台操作一图看懂”“常见问题”“使用手册”等内容,并根据操作步骤提示逐一完成“登录注册”“填写信息”“确认提交”,按提示上传相关资料图片。登记的信息在第一次提交后只能修改一次,请慎重填写并仔细核对,如确需修改,请再次登录后在填写信息页面点击【修改信息】,修改完成后点击【提交信息】,修改确认后将不能再次修改信息。

  (二)线下现场登记

  符合新生类别中第5条或其他特殊情况的适龄儿童,可携带登记所需资料到按照公告时间到就近咨询点现场审核登记,由教育总支安排入学。

  1、奓山中心幼儿园线下登记点(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6日)

  2、常福中学线下登记点(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6日)

  3、枫树路学校线下登记点(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6日)

  4、龙王小学线下登记点(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6日)

  5、奓山街教育总支线下登记点(2023年5月18日)

  登记点接待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温馨提示:如在入学招生平台上登记不成功的家长,可携带登记所需资料按照线下登记时间节点就近到街教育总支所设的登记点现场咨询。

  三、招生时间安排

  (一)线上、线下登记

  5月 5日至5月20日(线上平台登记)

  5月15日至5月18日(线下现场登记)

  (二)线下审核

  5月21日至6月19日,教育总支、学校对线上、线下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

  (三)查看审核结果

  6月20日后,可登录入学招生平台查看审核结果。

  (四)查看入学安排

  7月1日后,请家长到学校门口查看公示名单,或登录平台查看学生录取信息。

  (五)领取入学通知书

  领取通知书时间:2023年7月3日上午9:00-11:00(新生分配学校领取,见校门口“入学须知”)

  (六)新生补录

  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登记的新生,统一于8月25日—31日到教育总支补办手续,由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

  四、登记所需资料

  (一)我区户籍类

  1.人户一致:适龄儿童本人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均在蔡甸区,且户籍、房产地址一致的。

  需提供的资料有:户籍资料(首页、监护人页、孩子页)、监护人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发票)。

  2.人户不一致:适龄儿童本人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均在蔡甸区,但户籍、房产地址不一致的。

  需提供的资料有:户籍资料(首页、监护人页、孩子页)、监护人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发票)。

  特别提醒:在平台登记时,请在填写户籍(或房产)地址栏目里补充填写上“申请以户籍地址对口入学”或“申请以房产地址对口入学”。

  (二)随迁子女类

  1.监护人有我区居住证(有效期内),且在我区有房产。

  需提供的资料有:户籍资料(首页、孩子页、监护人页)、监护人居住证、监护人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发票)。

  2.监护人有我区居住证(有效期内)。

  需提供的资料有:户籍资料(首页、孩子页、监护人页)、监护人居住证、监护人在我区的劳动合同(或经营许可证)、租住合同。

  (三)蔡甸区留汉大学生子女类

  凡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蔡甸区的留汉大学生子女需提供:户籍资料(首页、孩子页、监护人页)。

  (四)拆迁户子女类

  蔡甸区内因拆迁原因,迁出原地的土地被征收人的子女需提供:监护人户口页和孩子户口页、拆迁证明。特别提示:在招生平台填报时,“居住类型”选择特殊情况,填写“拆迁户子女”,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五)房产类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只有房产在蔡甸区的,申请在房产所在地入学的,需提供的资料有:户籍资料(首页、监护人页、孩子页)、监护人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发票)。

  温馨提示:

  1.上传到入学招生平台中的各类证件必须采用原始证件拍照或扫描,不得使用复印件拍照,且需保持书面完整、清晰,具有较强的辨识度,以免影响学生正常入学。

  2.线下登记时需携带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请家长诚信填报各类信息,因信息填写不准确或填报虚假信息、提供假证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填报人本人承担。

  4.特殊情况的需要提供出生证明(入学招生平台填报者可于户籍图片一并上传)。

  五、招生入学咨询点

  如有疑问,请按新生入学所属学校或教育总支拨打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30—17:30

  (不含法定节假日)

  附:蔡甸经济开发区(奓山街道)小学布点及招收范围


标签: 监护人  户籍  房产  总支  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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