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2023江夏区幼升小政策(2023江夏区幼升小政策最新)

来源: 最后更新:23-05-08 01:08:36

导读:2023江夏区幼升小政策:各招生学校要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制定2023年入学招生实施方案,认真做好《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宣传、发放工作。

  2023江夏区幼升小政策

  一、依法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

  各招生学校要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制定 2023 年入学招生实施方案,认真做好《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宣传、发放工作。

  (一)全面登记造册,做到准确无遗漏

  各招生学校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规定(周岁的计算以每年的8月31日为统计时限),对辖区内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少年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做到准确无遗漏,确保义务教育政府通知入学率100%。按照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全区小学新生登记注册工作统一使用《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招生平台”)进行,于5月5日—20日实行网上办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家长申请后在学校登记,视学位情况安排入学。

  港澳台居民及非本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当地居住证等材料,于5月5日--20 日登录“入学招生平台”,实行网上登记注册。符合入学条件的,其随迁子女可由区教育局和属地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

  落实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政策,凡已办理户籍由外地迁入我区的大学生,其子女可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其落户所在地的区教育局和属地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

  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符合义务教育入学优待政策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二)坚持相对就近入学,合理划定学校服务范围

  区教育局及各教育总支要根据辖区学校分布、学校规模、适龄儿童少年人数等因素,合理安排学校招生计划。在保持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为每一所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划定服务范围并于5月31日前向社会公示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政策,坚持划片对口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在第一个孩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家长提出申请,原则上可将三个孩子安排在同一所学校就读。

  确保符合条件的6-14周岁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就学权利,尽可能在普通学校安排三类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断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服务能力,组织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三)统一印制,依规发放《通知书》

  《通知书》由区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区教育局统一管理,街镇教育总支和学校向家长和监护人统一发放,不得收取任何费用。《通知书》须经区政府盖章后方能生效。各街镇教育总支须按市教育局统一要求,在7月3日前完成《通知书》发放工作。

  (四)依法办事,按时办理入学手续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报到,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2023年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新生报到时间均为7月5-6日。

  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登记的新生,统一于8月 25-30 日到区教育局或属地教育总支补办手续,由区教育局或属地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

  择校生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即不得享受“分配生”资格。择校生的认定以《通知书》为准,学生实际就读学校与《通知书》指定学校不一致的即为择校生。凡择校入学的学生,在入学前必须与所择学校签订《择校入学自愿放弃“分配生”资格承诺书》。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不是择校生。

  二、各区域具体要求

区域
政策
纸坊城区
大桥园区
庙山园区
藏龙岛园区

标签: 学校  总支  教育局  义务教育  通知书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bbbaike.com/baike/techan/1486459.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bbbaike.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宝宝百科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