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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被注销后如何迁回揭阳?(户口被注销了可以办理迁移手续吗?)

来源: 最后更新:23-12-05 01:32:03

导读:户口被注销后如何迁回揭阳需携带材料有:入户申请审批表,本人或直系亲属书写的登记户口申请书,《入户申请审批表》,注销地公安机关函件等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正文。

  受理条件

  被公安机关查处并被迁入地公安机关注销户口后,回原户口迁出地恢复户口。

  办理地址

  各派出所(或街道/镇党群服务中心)户政窗口

  申请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本人或直系亲属书写的登记户口申请书。

  3.查处地公安机关书面情况通报、原落户相关证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查处地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

  4.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5.二个月内有效的居民身份数码照片及回执。

  6.注销地公安机关函件

  7.拟入户地依据材料

  8.居民户口簿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或拟入户地)派出所(或街道/镇党群服务中心)户政窗口提出申请。

  2.派出所户籍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

  3.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符合当场办结的,由派出所(或街道/镇党群服务中心)户政窗口当场办结(因特殊情况需作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经审查,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4.需报分局(或区政务服务中心)户政部门审批的,派出所(或街道/镇党群服务中心)户政窗口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报分局(或区政务服务中心)户政部门审批。分局(或区政务服务中心)户政部门在接到上报材料后,应当在8个工作日内,对审批权限内的申请,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5.作出批准决定的,户口所在地(拟入户地)派出所(或街道/镇党群服务中心)户政窗口凭分局(或区政务服务中心)户政部门的批件办结。

标签: 户政  服务中心  党群  派出所  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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