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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受理条件

来源: 最后更新:23-12-10 08:57:55

导读:普宁市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受理条件为: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实行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现场配备必要消防器材,张贴明细安全警示标志等,详见正文。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

  国家标准名: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受理条件

  1.符合所在地县级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2.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3.实行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专柜销售时,专柜应当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4.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焦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5.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法律、法规以及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签: 烟花爆竹  专柜  场所  并与  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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