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2024汕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提高(汕头市职工生育保险)

来源: 最后更新:24-01-09 07:25:47

导读:2024汕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提高,包括参保职工产前检查支付限额取消、符合规定的女职工异地生育按本地标准报销、明确职工未就业配偶按居民医保参保人同等标准待遇。

  一、参保职工产前检查支付限额取消

  调整前

  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职工每孕次产前检查费用限额为2000元。

  调整后

  职工医保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或因急诊抢救需要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100%的比例支付。

  二、符合规定的女职工异地生育按本地标准报销

  调整前

  职工参保人除办妥常住异地备案外的其他异地就医或异地生育情形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按照异地住院就医情形相应的报销比例支付。

  调整后

  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有效期内在备案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视同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三、明确职工未就业配偶按居民医保参保人同等标准待遇

  调整前

  职工医保参保人未就业配偶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及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按50%报销,限额1000元/孕次。

  调整后

  职工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未按居民医保规定享受待遇的,可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居民医保参保人同等待遇支付。

标签: 职工  医保  异地  参保  医疗费用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bbbaike.com/baike/techan/1564311.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bbbaike.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宝宝百科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