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公积金异地缴存职工如何在东莞开具缴存证明?

来源: 最后更新:24-02-28 05:25:50

导读: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向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时,要如何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下称“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呢?答案见正文。

  》》》公积金异地缴存职工如何在东莞开具缴存证明?

  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向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时,要如何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下称“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呢?

  温馨提示:

  《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和《贷款结清证明》等3项个人证明事项已整合成《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下称《个人信息表》)。

  一、亮码可办

  申请人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自行申请开具《个人信息表》,无需提供任何材料。登录小程序并点击“服务-业务办理电子码-信息表申请”,提交后完成人脸识别核验即可生成“电子码”(申请当天24点自动失效)。

  在我中心驻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和石龙、常平、塘厦、虎门、松山湖、水乡、滨海湾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向窗口工作人员出示“电子码”,工作人员即可在线查验《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

  二、跨省通办

  可到我中心驻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和石龙、常平、塘厦、虎门政务服务中心的“跨省通办”专窗或松山湖、水乡、滨海湾政务服务中心的公积金窗口提出代办出具《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申请,我中心将履行代办职能。

  办理材料:①《“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②职工身份证件原件;③缴存地中心所要求的相关材料。

  三、缴存地办理

  申请人联系本人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开具《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的申请。

标签: 缴存  异地  贷款  服务中心  住房公积金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bbbaike.com/baike/techan/1623871.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efu#bbbaike.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宝宝百科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