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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哪些人可以申请长期照护险失能评定

来源: 最后更新:22-05-17 11:24:06

导读:成都市哪些参保人员可以申请进行长期照护保险失能评定?下面就来看看详细解答。

  哪些参保人员可以申请进行长期照护保险失能评定?如何申请?

  长期照护保险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经过治疗不能康复,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持续6个月以上时,可申请长期照护保险待遇。申请时,失能人员申请现场评估地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应当进行失能评定。

  长期照护保险失能评定的等级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程度将失能评定等级分为重度失能、中度失能和轻度失能。其中重度失能分为重度一级、重度二级与重度三级3个等级。在国家、省医保部门未颁布失能评定标准前,按照《成都市长期照护保险成人失能综合评估技术规范》及《成都市长期照护保险失能评估技术规范(失智)》进行评定。

  如申请人对评定结论有异议怎样处理?

  ❖经公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异议人应在公示期内向公示的委托经办机构实名反映。委托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经审核确认后,在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评,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配合做好复评工作。

  ❖申请人或代理人对评定结论有异议的,在收到评定结论书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居住地所在区(市)县委托经办机构提出复评申请。委托经办机构应当在受理复评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评,申请人应当按要求携带相关病情资料到指定的评估点位进行复评。

标签: 复评  异议  申请人  成都市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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