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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毕业生落户办理指南 沈阳落户办理流程

来源: 最后更新:22-07-15 01:26:38

导读:技工学校、职业院校及以上在校生和毕业生(含往届),可在沈阳市落户。具体办理条件、材料及地点详见全文指南。

  沈阳毕业生落户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1、技工学校在校生和应往届毕业生;

  2、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建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生和应往届毕业生;

  3、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和应往届毕业生。

  办理要件: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2、学生证(或学校证明)、毕业证书;

  在校生:需提供学生证或学校证明。

  (1)技工学校可通过全国技工院校学生学籍信息查询系统进行查询;查询不到或存疑的,技工学校在校生需由学校所属地人社部门出具认定材料。

  (2)沈阳市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需到沈阳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进行学籍信息核验;高校在校生由学籍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

  毕业生(含往届):需提供毕业证。

  (1)技工学校毕业生可通过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2)高校毕业生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查询;沈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发证机关为沈阳市教育局的(毕业证照片处加盖沈阳市教育局钢印),2000年(含2000年)以前毕业的,到沈阳市档案馆开具毕业证验印档案证明材料;2001年(含2001年)以后毕业的,到沈阳市教育局档案室开具毕业证验印档案证明材料并加盖沈阳市教育局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专用章。

  (3)查询不到或存疑的,技工学校毕业生需由学校所属地人社部门出具认定材料;高校毕业生需由学校出具证明材料。

  3、落户地相关材料。

  办理地点: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沈阳市公安局各县区派出所一览(电话+地址)

标签: 沈阳市  在校生  毕业生  技工学校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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