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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归侨身份证明办理指南(办理归侨侨眷身份证明)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4 08:57:06

导读:归侨为维护某一项合法权益或落实其某一项侨务政策,有关部门或单位要求其提供归侨身份证明的,由归侨本人依法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归侨身份证明办理

  办理条件:

  归侨为维护某一项合法权益或落实其某一项侨务政策,有关部门或单位要求其提供归侨身份证明的,由归侨本人依法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办理材料:

  1、广东省归侨身份确认申请表

  2、居民户口簿

  3、华侨回国定居证

  4、国外出生证

  5、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6、归侨身份人事档案

  7、国外出生证认证

  8、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方式提出申请,在线填写申请表单,上传规定格式的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书及上传其他申请材料的,视为无效申请。

  2、受理

  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后,本次申请即终止。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后,可以重新提出申请。

  3、获取办理结果 实施机关决定予以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办件结果。 实施机关决定不予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不予审批的通知,并告知理由。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汕尾市委统战部侨务工作科现场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汕尾市委统战部侨务工作科经办人收到申请材料后,按规定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受理范围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受理范围的退回申请人,并告知原因。对于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经办人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本次申请即终止。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后,可以重新提出申请。

  3.审查。汕尾市委统战部侨务工作科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汕尾市委统战部侨务工作科决定人审核通过后,核发侨眷身份证明。 4.领取结果。汕尾市委统战部侨务工作科经办人于签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确认结果通知申请人。

  窗口办理

  汕尾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业务窗口

  办理地点:汕尾市城区S241汕尾城乡金融中心大厦北侧约40米

  办公电话:0660-382803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假期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位置指引:汕尾市城区东涌镇品清村委会红海大道与汕可路交界处东北角市民服务广场。乘坐6路、103路、106路、112路、116路至深汕中心医院东门(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公交站,步行21米到达;乘坐捷胜线或3路至品清一路公交站,步行742米到达;乘坐3A路至品清小学公交站,步行742米到达;乘坐11路至汕尾火车站公交站,步行1.2公里到达。

标签: 申请人  汕尾  申请材料  统战部  汕尾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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