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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区人才落户办理指南 吴江区人才落户电话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6 03:24:43

导读:市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苏府规字[2020]4号,以下简称《通知》),已于3月18日正式发布,并将于5月1日起执行。

  申请人如何办理人才落户?

  目前,吴江区人才落户已经实现“不见面审批”,从申请、受理、审核到最后反馈审核结果,全程网办,不需要当事人再跑窗口。具体流程如下:

  1.网上申报

  登陆“吴江区人力资源市场”(http://www.wjrlzysc.com/)——“人才引进”,选择“个人申请”或“单位申请”,如实填报信息、上传申报材料。

  “个人申请”对象指:符合《通知》第一条规定、有意愿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落户的个人;

  “单位申请”对象指:为符合《通知》第二、三条规定的本单位在岗职工办理落户申请的用人单位。

  2.预审

  经办机构对申报信息、上传材料进行预审。预审不通过,业务信息系统反馈原因;预审通过,按如下两种情形办理:

  (1)档案不在吴江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的,生成《调档函》,同时进行社会公示,单位申请的还需单位内部公示。申请人自助打印《调档函》,办理调档手续。

  (2)档案在吴江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的,直接进行社会公示,单位申请的还需单位内部公示。

  3.公示

  (1)社会公示。经预审,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将在“吴江人社网络服务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单位内部公示。单位自收到公示告知之日起,在单位公示栏或内部信息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并向受理机构如实反馈公示结果。

  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举报人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地址:吴江区开平路30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才资源管理服务中心,邮编:215200)、电子邮箱(wjrsdl@163.com)等进行举报。受理机构自接到举报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调查核实。

  4.公示无异议的,待档案调入后,由单位或个人提交诚信承诺及公示反馈材料。

  5.审核

  对申请人填写的信息、提交的所有材料、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系统反馈原因;审核通过,生成《苏州市人才落户登记表》。

  当事人自主选择邮寄方式或现场办理方式(打印《登记表》至吴江区公安户籍管理窗口办理)获取《准予迁入证明》,办理落户。

  (此流程将于5月1日正式更新上线,“五一”之前仍按原流程操作。目前网上系统正在根据“苏州新政”要求加紧修改调试中,更新后可能有细微调整和变动,我们将在确定后及时公布,请持续关注“吴江人社”微信公众号)

  以上是我们为大家整理的新一期的关于人才落户新政的热点问题。如还有其它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512-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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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吴江  单位  预审  反馈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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