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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肺炎确诊病例活动轨迹是怎么样的?(持续更新)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0 10:03:33

导读:南通肺炎确诊病例活动轨迹是怎么样的?南通肺炎确诊病例确诊前活动轨迹是怎么样的?一起看看吧!

  据省卫健委2月15日发布的疫情信息,2020年2月14日0-24时,我区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例。现将该病例基本情况和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董某,女,50岁,住通州区张芝山镇八字桥村,个体缝纫工。有新冠肺炎病例接触史。2月3日6时出现发热症状,目前在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隔离治疗。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其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月22日晚在张芝山渔洋酒家就餐。

  1月23-25日在家中没有外出。

  1月26日上午在家休息,下午在邻居家打牌。

  1月27日9:00-9:30去中国邮政银行南兴支行存款,随后去了南兴江海药房买口罩,下午在家休息。

  1月28日-2月1日期间,除28、30日下午到邻居家打牌外,其余时间均在家中没有外出。

  2月2日白天在家,21:30到张芝镇集中隔离点接受医学观察。2月5日晚转至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2月14日前的确诊病例活动轨迹

  据省卫健委2月14日上午发布:2020年2月13日0-24时,江苏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增确诊病例23例,其中南通市新增1例,为海门市居民。

  患者黄某,男,40岁,家住海门市开发区通源新村,系海门市前期确诊病例之子。2020年1月31日起在海门人民医院隔离医学观察,2月13日晚确诊。目前体温正常,疾病分级普通型。

  以下为流行病学调查掌握的病例发病前14日至隔离就诊前的活动轨迹:

  1月20日三厂街道厂南村父母家中吃饭;

  1月21日白天正常上班,晚上全家在父母家;

  1月22日-1月23日正常上班,1月23日晚回父母家住宿;

  1月24日晚海启高速出口执勤,后回父母家中;

  1月25日白天在家休息,晚上欧尚超市购物1小时,全程戴口罩;

  1月26日去亲戚家吃饭;

  1月27日晚上陪父亲到人民医院配药;

  1月28日早晨高速公路叠石桥出口执勤,后回单位休息、开会,去岳父家午餐、晚餐;

  1月29上午、30日下午陪父亲到海门市人民医院急诊室输液治疗;

  1月31日陪父亲入住海门人民医院,当晚被留在海门市人民医院隔离医学观察。

  据省卫健委2月13日上午发布,2020年2月12日0-24时,我区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例。现将该病例基本情况和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陈某,男,53岁,住通州区张芝山镇八字桥村,建筑工人。有新冠肺炎病例接触史。2月3日晚感觉盗汗,2月6日上午至张芝山镇隔离点实施集中医学观察,目前在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其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月24日上午去八字桥村老坟地祭祖,下午在家做家务。

  1月25日10:00在家附近马路上散步约20分钟,然后回家休息。

  1月26日9:30去兴仁镇女婿家,11:00返回到家中,下午去邻居家看打牌。

  1月27日-28日上午在家休息,下午去邻居家打牌。

  1月29日8:00去南兴菜市场买菜,9:30回家,下午去邻居家打牌。

  1月30日患者女儿结婚,家里中午和晚上各有一桌人吃饭,下午在家打牌。

  1月31日上午去南兴菜市场买菜,下午在家。

  2月1日在家休息。

  2月2日7:00去南兴菜市场买菜,9:00返回后一直在家休息。

  2月3日在家休息没有外出。

  2月4号8:30去海门公司开会,9:30到单位,10:30返回家中,下午在家中休息。

  2月5日在家中没有外出。

  2月6日10:00到张芝镇隔离点被实施集中医学观察措施。

  2月7日晚至通州定点医院隔离治疗,2月12日下午转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据江苏省卫健委2月12日上午发布,2020年2月11日0-24时,江苏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增确诊病例28例。其中南通市2例,分别来自通州区张芝山镇、海门市工业园区。

  新增确诊病例:徐某燕,女,44岁,常年在武汉江岸区做生意,本地住址:海门市工业园区天补镇建安村。

  患者于1月29日出现发热、咳嗽,由120车送至海门人民医院诊治,2月12日确诊。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其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月23日5:00患者一家三口(夫妻和小女儿)私家车从武汉出发,途经两个服务区稍作休息(名字不详),14:00到达海门海门市工业园区天补镇建安村,和父母及妹妹一家共同居住,回海门后一直居家隔离未曾外出,也无外人来访,在家期间均佩戴口罩。

  2月11日南通新增确诊病例1、鲁某威,男,59岁,海门市某实业总公司干部,住海门市高新区港南小区,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患者接触史。2月2日被隔离医学观察,2月9日海门人民医院感染科隔离治疗。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其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月21日白天上班,17:00由单位派车接至海门市丰收日酒店大厅聚餐,聚餐38人,丰收日酒店工作人员2名。餐后与同事马某某、郁某某一起回崇海汽渡。

  1月22日在上班。

  1月23日下班后由单位车送回公司再骑电动车到去东洲市场买菜,10:00回家后一直在家未外出。

  1月24日上午在家,下午全家(五人)私家车到母亲家(三厂镇工人新村)吃年夜饭,同餐人员有弟弟一家(五人)和妹妹、妹夫。期间妹妹家女儿女婿来看望外婆,逗留半小时左右。

  1月25日9:00鲁某威一家5人开车再次去母亲家吃午饭,同餐的还有弟弟一家,吃完午饭后到姨妈家(腾达花园)打牌,同在人员有姨妈一家(五人)和妹妹、妹夫。均未戴口罩。

  1月26日上班并开始戴口罩,晚上汽渡人员一起晚餐,同餐人员三十多人。

  1月27至1月28日上班。

  1月29日坐单位班车回公司,然后骑电动车到东洲市场买菜,下午在姨妈家打牌,后回家吃晚饭,未外出。

  1月30日9:00又骑电动车去看望母亲,逗留十多分钟后回家,下午又在姨妈家打牌(人员同前),晚上与弟弟一家在自家用餐。

  1月31日上午在家未外出,中午吃完午饭骑电动车回三厂化肥厂218-404晒被子,晚上和弟弟一家在自家用餐,未外出。

  2月1日上班,期间与同事崔某某等五人打牌。

  2月2日下班坐金某某私家车到三厂化肥厂,然后被接到三厂隔离点至2月8日。

  2月9日2:00被转移到海门人民医院感染科隔离治疗。

  新增确诊病例2、黄某杰,男,17岁,住海门市开发区通源新村,为某校高一学生,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患者接触史。2月4日下午至2月8日在海门市江海风情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转至海门市人民医院单独隔离观察治疗。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其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月21日在优星教育培训,下午4点结束,其父接其去三厂黄某家聚餐,后送其到通源市场旁“金剪发”理发,理发后送去三厂爷爷家就寝;

  1月22日在三厂镇厂南村爷爷家未外出;

  1月23日上午8点坐公交车至中医院站下车,9时30分在解放路长江路口“国麦电器”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共4人。11点去龙信海底捞吃饭, 13点左右去楼顶玩密室逃脱,14:30左右去滚石球馆打篮球, 16点左右到龙信看电影,电影后在顶楼吃烤串,结束后由其父接回三厂爷爷家。

  1月24日、25日在三厂镇厂南村12组爷爷家未外出;

  1月26日上午在三厂镇厂南村,下午到通州湾三余镇走亲戚,晚餐后归;

  1月27日在三厂镇厂南村未外出;

  1月28日上午到三厂镇镇西村外公家,中餐后返回爷爷家,17时又去外公家,晚餐后归;

  1月29日下午回通源小区家中,当天回三厂镇厂南村,期间18时左右与同学相碰(空旷场地,双方均带口罩,时间30秒);

  1月30日下午由外公电瓶车接回通源小区;

  1月31日-2月3日在通源小区家中未外出;

  2月4日下午转到江海风情园隔离观察至2月8日,现在海门市人民医院单独隔离观察治疗。

  据省卫健委2月10日上午发布:2020年2月9日0-24时,江苏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增确诊病例24例,治愈出院72例。

  南通市新增1例:袁某珍,女,72岁,现居海门市三厂街道钟楼新村,退休职工。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患者接触史,其小姑黄某珍1月20日发病,2月4日确诊为新冠肺炎。2月3日自感乏力,2月4日海门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入院后测体温37.7℃,CT提示右肺上中叶、左肺炎症,2月9日确诊。现收治于海门定点医院,病情平稳。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其活动轨迹如下

  1月29日无外出;晚16时30分其侄女到家中拜年并共进晚餐。

  1月30日7-8点到三厂市场买菜(戴口罩),其子回家吃中饭;

  1月31日其前儿媳来家看望,并在家吃午饭;

  2月1日在家无外出;

  2月2日上午7-8点去三厂市场买菜(戴口罩);

  2月3日在家无外出;

  2月4日上午10点由其子开车送至海门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同车的患者夫妻、其子、孙4人均戴口罩)。

  备注:三厂菜市场买菜以买蔬菜为主,其间去过小忠兔子肉店买过肉。

  请与上述病例密切接触的人员,主动接受当地组织的隔离观察,否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据省卫健委2月8日上午发布:2020年2月7日0-24时,江苏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增确诊病例31例,其中如皋市新增1例。截至2月7日24时,如皋市累计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7例,7名患者均在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目前病情稳定。

  如皋市新增确诊病例的基本情况如下:

  石某,男性,85岁,现居我市江安镇佘圩村8组,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接触史,系1月31日我市如城街道确诊病例石某的父亲。其本人反映1月20日至1月28日无任何不适,在家未外出,未接触其他人员。1月29日凌晨石某被通知居家隔离观察,2月5日石某被120救护车转运到如皋市人民医院隔离病房观察治疗,2月7日确诊。

  经调查,石某密切接触者11名,均已采取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据省卫健委2月7日上午发布:2020年2月6日0-24时,江苏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35例,其中如皋市新增2例。截至2月6日24时,如皋市累计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6例,6名患者均在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如皋市新增2例确诊病例的基本情况如下:

  病例1:董某,男性,56岁,现居如皋市如城街道凌青村8组,有湖北以外地区旅居史,1月27日起出现乏力、咳嗽,2月5日确诊,目前患者病情稳定。该患者从事建筑转包业务,经调查,年前在皋腾公司工程款结算时,和我市已确诊病例石某有多个时段在地点、空间和时间上产生交集。

  病例2:朱某,女性,55岁,系病例1的妻子,现居如皋市如城街道凌青村8组,有湖北以外地区旅居史。1月28日起出现乏力、畏寒、发热、恶心、呕吐,2月5日确诊,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董某夫妇近期的活动轨迹如下:

  1月21日8时30分左右,董某去时代大厦皋腾公司办事,11时许到中城管桩办事,约11时30分回家;14时许,继续到皋腾公司,约17时离开。

  1月22日8时30分左右,董某到皋腾公司办事,11时许离开;14时左右,继续到皋腾公司,17时许回家。

  1月23日上午,董某先后到福海泉浴室西边文印室、红星加油站、万家公司、市供电局东侧农商行、西皋市场。之后去开发区星湖浴室洗澡,18时许回家。后去宏坝社区西侧蒋记卤菜店购物,晚上到城北街道庆余路亲戚家吃晚饭,后在文峰城市广场看电影。温馨提示:以上活动已超过14天(观察期),请与董某夫妇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如有不适,请及时就诊。

  1月24日早上,董某夫妇到如城街道东皋菜市场买菜,后回家做饭。当日下午董某一个人到邓元医务室工地,之后到兴隆装饰城,然后回家接朱某一起到老爷大酒店二楼包厢吃晚饭,饭后回家。

  1月25日上午,董某夫妇在凌青村家中,午饭后夫妇俩去瑞景华府家中,17时左右又回到凌青村家中。

  1月26日11时左右,董某夫妇去如城街道和谐家园亲戚家,一直到晚饭后回家。

  1月27日上午,董某出现咳嗽、乏力,13时左右至东皋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

  1月28日,朱某出现乏力、畏寒、发热、恶心、呕吐,16时左右董某夫妇去邓元社区第二卫生服务站就诊。

  1月29日16时左右,董某夫妇去邓元社区第二卫生服务站就诊,后在如皋初中对面恒源祥买衣服。

  1月30日下午,董某夫妇再次去邓元社区第二卫生服务站就诊,医生建议其去综合性医院就诊。

  1月31日14时30分左右,董某夫妇一起去如皋市中医院就诊。

  2月1日14时左右,董某夫妇一起去如皋市中医院就诊。

  2月2日中午,董某夫妇至如皋市中医院就诊,13时左右,被120急救车转送至如皋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月3日10时51分、17点10分,董某夫妇先后被120救护车转送至如皋市人民医院感染科隔离病房治疗。

  据省卫健委2月6日上午发布:2020年2月5日0-24时,江苏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32例,治愈出院28例。南通市新增2例,治愈出院2例。海门新增1例:患者杨某武,男,43岁,户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海门住址:海门港新区(包场镇)浩中村。

  患者1月25日发病,1月26日到海门市第三人民医院就诊后转至海门市人民医院隔离治疗,2月3日检测结果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待确诊,2月5日确诊,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其活动轨迹如下:

  1月21日前一直在武汉居住;

  1月21日5:00私家车武汉来海,路经两个服务区(具体名称不详)稍做停留,17:00到达海门包场浩中村岳父母家,晚上在附近亲戚家聚餐,人数9人;

  1月22日13:00-13:17六甲易买得超市购物,13:20-13:28包场卫生院北侧宏达批发店门口买烟花;

  1月23日中午在包场镇浩中村亲戚家聚餐,人数12人,下午上坟;

  1月24-25日未外出;

  1月26日上午未外出,16:30自驾到海门市第三人民医院就诊,19:00由120转至海门市人民医院隔离治疗至今。

  据省卫健委2月5日上午发布:2020年2月4日0-24时,江苏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33例。南通市新增3例,其中海门市2例(含重症病例1例),新增病例均收治于各定点医院。

  病例1:周某贤,女,53岁,家住海门市滨江街道兄弟村,南通某公司(位于本村)职工,有武汉返通人员接触史,其丈夫施某某于2020年1月14日自合肥返海门。患者于1月30日发病,1月31日上午在通州区第三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检查情况如下:胸部CT检查提示两肺下叶炎症。血常规:白细胞2.96×109/L,中性粒细胞百分比58.9%,淋巴百分比30.5%,淋巴细胞数0.90×109/L,下午前往南通附院发热门诊就诊,2月1日下午到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就诊被隔离观察。2月4日确诊,目前病情平稳。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其活动轨迹如下:

  1月15日上午,患者夫妇去南通大学附属医院泌尿外科看望大哥,在医院附近的小餐馆吃午餐和晚餐,当晚与丈夫在医院陪护;

  1月16日早晨,患者夫妇私家车回海门,侄女婿开车,同车二哥周某某(周某某于1月12日从武汉回通州南兴镇)。下午夫妻俩摩托车到海门人民医院牙科曹某某处就诊,后到永辉超市及旁边的服装店购物;

  1月17日患者白天在家,晚上去单位上夜班;

  1月18日与其儿子开车去南通附院看望大哥;

  1月19日14:00与丈夫摩托车去三和镇莱迪超市购物,再至三和镇和南兴镇农贸市场购物;

  1月20日在家未外出,晚上在家与亲家聚餐(7人);

  1月21日下午,一家五口前往南通市开发区大润发超市购物,然后去南通市开发区永旺商场购物(永旺商场里主要活动点两处:童梦园为孙子洗澡,优衣库),晚上在永旺二楼的“蛙知道”餐厅就餐;

  1月22日在家未外出;

  1月23日15:00高某来家串门半小时左右;

  1月24日患者早晨在通州区通海镇小菜场购买猪肉和饺子皮,上午周某某和季某某来家;

  1月25-30日在家无外出,无外人来访;

  1月31日上午在通州区第三人民医院就诊,下午到南通附院、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就诊,自述当日全程三人均佩戴有呼吸阀的口罩。

  病例2:黄某珍,女,70岁,退休职工,住址:海门市三厂镇龙江花园,经调查发现曾与武汉籍人员接触史。1月20日发病,请村医来家中挂水三天,23日到海门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血常规检查:WBC10.81×109/L,中性粒占比62.5%;淋巴占比31.9%,CT结果显示肺炎。28日120车送海门市人民医院治疗,因病情加重,当日转南通附院。2月4日确诊,目前病情较重。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其活动轨迹如下:

  1月7-10日每日上午买菜(三厂农贸市场),下午与邻居施某(女)、后排姚某(女)、及黄某(男)打牌;

  1月11-16日全家5人参加金天旅行社拼团泰国游,由司机曹某某送至南通兴东机场(航班号为DD3117,时间16:00-19:40),1月16 日回程(航班号为DD3116,时间;09:40-15:00),同团旅客26人;

  1月17日上午步行去三厂农贸市场买菜;

  1月18日9:00患者夫妇骑摩托车去海门人民医院住院部8楼心血内科33床看望哥哥,逗留约一小时左右,均未戴口罩;

  1月19日患者在家,未出门;

  1月20日下午18:00村医上门挂水;

  1月21-22日患者未外出,每日请村医生来家中挂水;

  1月23日上午与丈夫骑摩托车到海门市第二人民医院急诊科就诊,后到住院部九楼35床住院至28日,住院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1月28日,由120车转至海门市人民医院急诊室,16:00到达,即转呼吸二科8床,全程戴口罩。因病情加重于1月28日20:00转南通附院。

  请与上述确诊病例密切接触的人员,主动接受当地组织的隔离观察,否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截至2月4日24时,南通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25例,其中海门市8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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