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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宁波高新区两直补助申报指南(宁波高新技术企业补贴2020)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4 08:26:24

导读:2020年宁波高新区两直补助怎么申报?2020年宁波高新区两直补助多少钱?

  2020年宁波高新区两直补助申报指南(条件+补助标准+申领方式)

  一、补助对象

  2019年底前设立且正常经营,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小微企业判定标准》(GS46—2018)的小微企业,或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依法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家庭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补助:

  1. 今年1-4月出口额同比减少10%以上的外贸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 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交通运输、农林牧渔、餐饮、住宿、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以及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公共场所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省疫情防控办〔2020〕54号)明确列入复工复产负面清单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3. 被认定为科技型小微企业、“小升规”培育企业、隐形冠军和“品字标”企业,以及传承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传统文化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4. 今年1-4月有创业担保贷款利息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经享受过全额贴息等政策的不再补助)。

  5. 截止4月底,企业社保登记人数多于去年年底参保登记数的小微企业。

  符合上述多条标准的,不重复补助。

  二、不予补助对象

  1. 属于以下任一情形的,一律不予补助:

  (1)吊销未注销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小微企业和标记为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

  (3)未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2019年度企业年度报告,或已完成2019年度企业年度报告但为“全零申报”(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等经营性指标均填写为零)的小微企业;

  (4)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小微企业,以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小微企业;经营者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体工商户;

  (5)列入市市场监管局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小微企业;列入市人社局的拖欠工资黑名单、市应急管理局的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市生态环境局的环境违法失信黑名单之内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6)列为税务非正常户、列入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和纳税信用等级D级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7)评为“亩产效益”综合评价D类的工业小微企业。

  2. 分支机构不纳入补助范围。

  3. 国有企业不纳入补助范围。

  4. 股份有限公司,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纳入补助范围。

  三、补助标准

  按照市《指导意见》,充分考虑吸纳就业和纳税情况,对纳入补助对象名单的市场主体进行补助,标准为:2020年6月底前小微企业社保缴纳人数和纳税额均大于零的每户18000元,社保缴纳人数或纳税额大于零的每户14000元,其他每户10000元;个体工商户每户5000元。

  四、申请的时间及流程

  1. 自主申报。2020年7月20日上午8:30时至2020年7月24日下午24时为自主申报时间,期限截止后申报通道自动关闭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关注“宁波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微信公众号,点击“两直申报”进行申请,登录账号为各市场主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号后6位(“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申报后进入核查联审程序,后台将进行审核,逾期不再受理。信息申报错误造成资金无法直达的后果自负。

  2. 应急通道。申报期间如遇因系统崩溃而无法申报的情况,请在7月24日24时截止时间前将申报表(见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经营者签字)、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经营者签字)通过邮政EMS快递至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北楼106室小微企业和个体户纾困专班办公室收(申请时间以快递寄出时间为准)。

  3. 资金直达。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关规定,通过国库支付系统进行资金兑付。

  4. 对账核算。财政部门按照现行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做好补助资金对账工作。建立纾困资金补助实名台账,确保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

  5. 全程监督。围绕对象确定、部门核查、资金兑付等环节,综合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数据安全加密,全程信息留痕,实时动态监控。把补助资金的拨付、资金的绩效等作为审计重点,强化审计监督。

  6. 救济途径。8月3日--8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00期间,列入补助名单但未收到补助资金或符合条件却未列入补助名单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登录“宁波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微信公众号提出救济申请,由纾困专班审核确认。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申领。

  五、咨询电话

  申报通道开放期间,有不明事项可拨打:0574-89289256(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0574-86559625(贵驷市场监管所)进行咨询(限工作时间)。

标签: 企业  小微  个体工商户  名单  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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