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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温州瓯海两直补助指南 温州补贴政策2020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4 06:59:07

导读:为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影响,渡过短期难关,经瓯海区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补助申报工作

  为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影响,渡过短期难关,经瓯海区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在瓯海区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住所地在瓯海区且登记机关为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温州市市场监管局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上述2019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如认为符合补助条件且没有任一不予补助情形的,均可以进行自主申报。

  二、补助条件

  (一)小微企业补助条件

  1.小微企业的界定。

  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小微企业判定标准》(GS46—2018)的企业。2.补助条件。2019年底前设立且正常经营的小微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补助对象:

  (1)特定行业。属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交通运输、农林牧渔、餐饮、住宿、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等行业的小微企业,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可列为补助对象:

  ①今年1-4月纳过税且纳税额同比减少10%以上(含本数,下同)的;

  ②今年1-5月用电量同比减少10%以上的;

  ③今年1-4月出口额同比减少10%以上的。

  (2)特别困难。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小微企业,可列为补助对象:

  ①今年1-4月纳过税且纳税额同比减少20%以上的;

  ②今年1-5月用电量同比减少20%以上的;

  ③今年1-4月出口额同比减少20%以上的。

  (3)特殊价值。被认定为科技型小微企业、“小升规”培育企业、隐形冠军和“品字标”企业以及传承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传统文化的小微企业,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可列为补助对象:

  ①今年1-4月纳过税且纳税额同比减少10%以上的;

  ②今年1-5月用电量同比减少10%以上的;

  ③今年1-4月出口额同比减少10%以上的。

  (4)特别贡献。

  属于交通运输、农林牧渔、餐饮、住宿、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等行业的小微企业,截至今年4月底缴纳社保的员工人数比2019年年底数量增加的,可列为补助对象。

  (二)个体工商户补助条件

  1.个体工商户的界定。

  个体工商户,是指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依法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家庭或个人。2.补助条件。2019年底前设立且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补助对象:

  (1)特定行业。属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交通运输、农林牧渔、餐饮、住宿、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今年1-4月有纳税申报记录的,可列为补助对象。

  (2)特别困难。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列为补助对象:①今年1-4月纳过税,且纳税额同比减少20%以上或双定户定额下调的;

  ②今年1-4月出口额同比减少20%以上的。

  (3)特殊价值。

  被认定为传承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等传统文化的个体工商户,可列为补助对象。

  (4)特别贡献。

  属于交通运输、农林牧渔、餐饮、住宿、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截至今年4月底缴纳社保的员工人数比2019年年底数量增加的,可列为补助对象。

  (三)其他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个体工商户,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企业、个体工商户不纳入补助范围。

  三、不予补助情形

  (一)小微企业不予补助情形属于以下任一情形的小微企业,一律不予补助:

  1.吊销未注销的小微企业;

  2.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小微企业;

  3.未在6月30日前完成2019年度企业年度报告,或已完成2019年度企业年度报告但为“全零申报”(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等经营性指标均填写为0)的小微企业;

  4.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小微企业,以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严重失信名单的小微企业;

  5.列入省市场监管局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省人力社保厅的拖欠工资黑名单、省应急管理厅的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省生态环境厅的环境违法失信黑名单的小微企业;

  6.列为税务非正常户、列入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和纳税信用等级D级的小微企业,以及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的小微企业;

  7.评为“亩产效益”综合评价D类的工业小微企业;

  8.小微企业库中的国有企业;

  9.分支机构。

  (二)个体工商户不予补助情形属于以下任一情形的个体工商户,一律不予补助

  1.吊销未注销的个体工商户;

  2.标记为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

  3.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个体工商户;

  4.列入省人力社保厅的拖欠工资黑名单、省应急管理厅的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省生态环境厅的环境违法失信黑名单的个体工商户;

  5.列为税务非正常户、列入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和纳税信用等级D级的个体工商户,以及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的个体工商户;

  6.评为“亩产效益”综合评价D类的个体工商户。

  四、申报时间自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0年7月19日24时止

  五、申报流程

  1.申报对象

  先登陆“查询链接”(点击登录),查询是否满足初步条件,查询后可登陆“自主填报平台”(点击进入)在线提交申请。

  2.申报后进入核查联审程序,核查联审通过的名单将于7月21日前在瓯海区政府门户网站(点击进入)上向社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现行财政体制予以发放。

  六、补助兑付

公示结束后,补助对象须在7月25日18时前登录“小微通”平台,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确权身份,核实、补录相关信息,启动线上兑付(“小微通”平台进入和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电子营业执照申领流程详见附件2)。

  七、资金用途

  补助资金使用要符合有关规定,不得用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应优先用于以下支出

  (一)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费;

  (二)支付生产经营房屋租赁费;

  (三)支付生产经营性贷款利息;

  (四)支付生产经营性水电气等费用;

  (五)其他符合纾困政策的相关支出。

  八、咨询电话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88533757

  梧田市场监督管理所:86786851

  南白象(茶山、三垟)市场监督管理所:56708210(86691056、56708210)

  仙岩(丽岙)市场监督管理所:85307208(85381650)

  娄桥市场监督管理所:86286286

  潘桥市场监督管理所:86189980

  郭溪市场监督管理所:85772083

  瞿溪(泽雅)市场监督管理所:86261640(89713729)

  新桥(景山)市场监督管理所:88413077(88533751)

  区税务局:88527925

  区人力社保局:85773051

  区商务局:88599622

  区经信局:88521610

点击进入:瓯海区纾困资金补助条件查询入口

瓯海区纾困资金补助自主申报平台

  瓯海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专班办公室

  2020年7月17日

  附件 1

  小微通企业端操作指南

  网页版

  一、登录

  1.在网页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或者输入以下链接(点击进入)

  2.登录:

  1)选择法人登录,输入登录的帐号和密码;

  2)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用电子营业执照APP、支付宝、微信扫“政务网--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出示的二维码,选择对应电子营业执照,输入密码(初始密码为123456),点击确认登录,若提示“移动端授权成功”,移动端工作完成,转至PC端。

  3.在“主题集成服务”下点击“小微通”,即进入小微通应用。

  二、兑付补助

  点击导航进入兑付补助页面--阅读补助申请须知--确认信息(核对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等)--处理完成。

  (如有问题,可点击“不知道怎么兑付,点我”按钮,查看企业端操作手册。)

  移动版

  一、登录浙里办APP

  下载并打开手机里浙里办APP,输入帐号(身份证、手机号、用户名),点击登录按钮,再输入帐号密码,登录成功。登录后,进入“特色服务--‘浙里亲清’营商专区”页面,下拉到“企业综合服务”,选择“小微通”。进入小微通首页,点击页面“已开启”按钮。

  二、兑付补助

  点击在线兑付后,验证电子营业执照,进入兑付界面--阅读补助须知--确认信息(核对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等)——输入手机号码——点击确定。

  附件 2

  电子营业执照申领操作指南

  一、微信小程序安装

  方式一:用微信扫“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二维码(或小程序码)安装。

  (备注:把二维码或小程序码贴进来)

  方式二:微信中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安装。

  下载步骤:点击下载执照--输入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点击确认--点击允许--点击授权验证--人脸识别检测--点击开始数数字--授权成功后选择企业登记地(浙江在最底部)--到可下载执照列表页面--点击选择对应企业--点击下载。

  二、支付宝小程序安装

  方式一:用支付宝扫“电子营业执照”支付宝小程序二维码安装;

  (备注:把二维码或小程序码贴进来)

  方式二:支付宝中搜索“电子营业执照”支付宝小程序安装。

  下载步骤:点击下载执照--身份验证—同意并认证--人脸识别--选择企业登记地(浙江在最底部)--到可下载执照列表页面--点击选择对应企业--点击下载。

  三、APP 安装

  1.苹果手机安装方式有两种:

  (1)使用手机扫描以下二维码,打开App Store下载并安装;

  (备注:把二维码或小程序码贴进来)

  (2)在App Store搜索“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并安装;

  2.安卓手机安装方式有三种:

  (1)使用手机浏览器,下载并安装;

  (备注:把二维码或小程序码贴进来)

  (2)在手机自带的应用市场中搜索“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并安装;

  (3)在“腾讯应用宝”APP 中搜索“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并安装。

  注意事项

  1.如果是办事人下载执照,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先下载执照并授权给办事人,办事人才有下载和使用的权限。法定代表人可以授权管理员、办事员,其中管理员权限较大,可办事项多。办事人可以选择全业务授权,或者选择精准授权(电子政务--市场监管--统一身份认证)。

  2.如果遇到人脸识别不通过的情况,可以退出重进应用,或者切换至电子营业执照其他应用。

  3.法定代表人是非大陆籍,需要走窗口扫码下载途径。

  4.执照初始密码为123456。

  5.执照下载后,可下载执照列表不会显示此数据,可以在“查看已下载执照”查看。

  6.执照删除或小程序删除后需重新下载电子营业执照。

  7.应用首页右下角使用帮助中可查看操作指南等帮助信息。

标签: 企业  个体工商户  小微  营业执照  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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