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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因病转省外就医在线上如何办理转诊备案?(浙里办)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4 10:01:35

导读:温州医保参保群众因病情需要转省外就医时,除了可以在我县三大县级医院或我局办事窗口办理转诊备案外,还可以通过“浙里办”APP自助办理哦!

  参保群众因病情需要转省外就医时,除了可以在我县三大县级医院或我局办事窗口办理转诊备案外,还可以通过“浙里办”APP自助办理,实现足不出户全程掌上办,省去了来回跑路和排队等待的麻烦。

  办理途径“浙里办”APP

  第一步:找到办事入口:打开浙里办APP,在首页下方选择“办事服务”,点击“部门导航”,区域选择平阳县后下拉选择“县医疗保障局”。

  第二步:点击“异地转诊人员备案”,按提示进行操作。内容填好,提交成功后经审核生效。

  注意事项:

  1.异地转诊人员备案主要适用于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省外全国联网定点医院就诊(普通门诊及住院可直接刷卡结算;已办理特殊门诊备案的参保人员门诊费用暂无法刷卡结算,需回参保地手工报销),申请后有效期3个月,期间如需在省内刷卡结算可提早一个工作日申请取消备案;

  2.参保人员应在外出就诊前申请转诊登记备案,自助办理登记备案时备案登记开始日期最多可往前追溯6天(入院时间如早于备案登记开始日期将无法刷卡结算);

  3.办理时如已持有我县三大县级医院出具的《转诊介绍信》,则“是否有转诊证明”选择“有”,“就诊疗程”可选择“初诊”,后续便可根据提示将《转诊介绍信》上传;“是否有转诊证明”如选择“无”则无需上传《转诊介绍信》,但报销比例将按当前规定降低。

  4.跨省异地就医刷卡结算时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政策;参保人因故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的,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回参保地按规定报销,因各地目录差异,直接结算与回参保地报销可能存在报销金额差别,不允许进行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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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参保  转诊  医保  介绍信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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