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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指南(济宁市居民医保)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0 10:08:58

导读:提交相关材料到参保人属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社保分局医保科申请,批准申请后予以报销。

  一、报销条件

  1.正常享受待遇期内(医保没断缴);

  2.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3.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

  4.在起付线以上和封顶线之内;

  5.符合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补充医疗保险等相应待遇政策规定。而相对的,在规则外的费用就不可以报销。

  二、报销材料

  1、原始收费收据;

  2、费用明细清单;

  3、门诊病历;

  4、疾病诊断证明书;

  5、社会保障卡;

  6、身份证;

  7、银行账户。

  三、报销流程

  联网结算:出示本人的社保卡,并按医院的规定预付押金。出院时,支付个人负担费用,其余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院按规定结算。

  手工报销:参保人因各种原因导致无法通过联网结算报销医疗费用的,可以通过手工报销费用。参保人可在医保经办机构居民医保窗口申请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手工报销预审核,也可以通过济宁医保小程序网上申请。

  四、报销比例

  济宁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五、报销地点

  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标签: 医保  门诊  济宁  费用  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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