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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公租房入住手续如何办理 南宁公租房入住手续如何办理的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2 09:28:32

导读:南宁公租房签订租赁合同后15日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实物配租,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取消其保障资格,并限定其自抽选房号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如何办理入住手续,每天都能进行办理么?

  租户与南宁城投集团签订租赁合同后,15日内携带身份证,如线下签约的携带租赁合同、线上签约的出示电子合同等材料至小区物业(上班时间以各物业服务中心公示为准)办理入住登记,并现场缴纳物业费、生活垃圾费、水电周转金等费用即可领取钥匙入住。

  签订租赁合同后15日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实物配租,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取消其保障资格,并限定其自抽选房号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已入住公租房或人才公寓的人,想要近期买房,签订购房合同后还可以住吗?能住多久?

  根据《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 第三十四条“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被取消后,享受货币补贴的,停止货币补贴。已经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自保障资格被取消之日起六个月内腾退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逾期不腾退的,由市保障部门依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收取房屋占用费,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规定,因购买他房需要腾空期的,可与南宁城投集团国有产权房管辖服务站办理《南宁市保障性住房腾空协议》,腾空期限为6个月,腾空期满需主动腾退房屋。

  如未按协议约定腾空期限腾空房屋的,需按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租金的3倍支付房屋占用费,或逾期不腾空的,南宁城投集团有权从乙方签订《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时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中抵扣,并可以换锁等方式收回房屋和处置承租户屋内未腾空的物品,涉及换锁、腾空物品等相关费用由租户承担或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

标签: 住房  南宁市  租赁合同  南宁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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