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10-12 10:20:52
个体经营就业登记
受理单位
1.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2.各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
申请主体
个体经营就业人员
受理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且在我市注册《营业执照》的劳动者。
申请材料
1.身份证或社保卡;
2.外地户籍人员提供我市的《居住证》。
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 市本级:0631-5190912 环翠区:0631-5228927 文登区:0631-8980456 荣成市:0631-7576257 乳山市:0631-6651926 高 区:0631-5626012 经 区:0631-5985715 临港区:0631-5551205 南海新区:0631-8963812
2.监督电话:0631-519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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