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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工作调动入户手续 商丘市落户政策户口迁移细则

来源: 最后更新:22-10-20 07:03:21

导读:1、申请人和随迁人员《居民身份证》、《户口簿》;2、单位接收证明;商丘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有关商丘工作调动入户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申报材料

  1、申请人和随迁人员《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单位接收证明

  3、省、市组织或人事部门的任职或调令;垂直管理单位的,提供上级人事部门的调令

  4、申请人书面申请

  办理程序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后,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审批。

  收费标准

  免收户口簿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居民户口簿(城市)6元/本,农村4元/本;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以内

  联系电话:0370-3277300-22161

  办理地点:户籍地派出所(周一至周五)

  相关说明:

  1、经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后,上报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2、经核准办理的,申请人须持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60日内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应当重新提交申请。

标签: 户口簿  申请人  户籍  户政  调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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