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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公租房中签后不满意怎么办?(九江公租房中签后不满意怎么办呢)

来源: 最后更新:22-10-22 10:32:39

导读:九江公租房中签后不满意可以申请互换。公租房互换居住办理程序、公租房互换居住应具备的条件见正文。

  可以申请互换。

  一、 公租房互换居住办理程序

  1、承租家庭提出申请,并提供正当互换理由及相应佐证材料;

  2、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审批(不符合条件或理由不充分、不合理的,电话告知并终止办理);

  3、审批通过后,短信告知;

  4、到各自保障房小区管理站或运营部门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二、公租房互换居住应具备的条件

  (一)互换双方应为已交房的承租对象

  (二)互换双方无违规使用行为且无拖欠租金情况;

  (三)互换双方应具备正当互换理由且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四)公租房互换居住对象须填写《互换承诺书》,并提前缴纳一年租金;

  (五)承租对象只能与同保障类型的承租对象进行互换。

标签: 对象  佐证  理由  租金  应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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