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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状未将财产全部列入可以吗(离婚诉讼书财产分割没有注明财产数额)

来源: 最后更新:24-02-25 05:03:28

导读:离婚诉状未将财产全部列入是可以的,如果法院需要的话是可以自行调查的。夫妻之间的财产不是共同财产就是个人财产,当然如果是婚后的财产的话,一般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是夫妻婚前财产,那么就属于个人财产

可以,离婚时应当对财产分割进行处理,但如果双方约定一致可以不对财产进行分割的,则法律上是可以按照双方约定的情况来处理的,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而定。

但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按照约定处理,一般来说,原告起诉到法院的时候,在律师的指导之下,都会采取一定的策略,例如离婚起诉状上边只提出依法判决离婚,而不提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这是为了避免提前缴纳诉讼费的一种延时策略,因为原告起诉的时候,法院会立即收取诉讼费的,诉讼费的收费标准就是根据提供的财产金额大小,如果没有财产分割,上海地区的发只收取200元诉讼费,外地收取300元诉讼费,如果提到财产,超过20万元,那么法院加收诉讼费,比例大约在1%以内,在上海来说,一套房屋动辄几百万,对应的诉讼费也不是小数目。

当然了,这是原告起诉的一种权利,就是可以暂时规避法院巨额诉讼费的问题,但是离婚案件根据法律规定来说,只有在离婚的前提下,法院才会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而且是只要有一方提出要求,法院都应该进行处理。原告又起诉的权利,被告当然也有权利提出分割夫妻财产的权利,只要被告提出来,法院必须要调查事实,然后依法处理。如果夫妻双方都不提夫妻共同财产,表明不希望法院处理,那么法院也不会管的。

有一点要注意,离婚诉讼只能处理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如果财产设计到子女或者父母,都无法追加他们作为被告来参加诉讼,程序上不允许,所以,涉及第三人的财产,无法在离婚案件中处理,这个要注意。只能等待夫妻离婚以后,才能提起分家析产的诉讼,所有产权人都要参加才能分割。当然了,无论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也都可以查明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和价值,并且记录在案,防止后续一方偷偷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而且如果为了避免财产转移的情况,无论被告还是原告都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将房产查封或者银行账户冻结。

离婚财产分割是离婚诉讼中的难点,主要原因在于涉及到切身利益的分割处理情况,所以难以进行调解处理,但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公平平等的分割,具体情况下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来进行处理。

在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时候,存在少数财产来历不明的情况。这就需要我们向法院申请调查该财产的来历,保障自身合法的权利。总而言之,在进行法律诉讼的时候,不仅仅需要收集证据,还需要我们对于法律规定以及制度有所了解。

标签: 财产  诉状  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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