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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侵权行政处罚的管辖地怎么确定

来源: 最后更新:24-04-16 12:00:25

导读:一般著作权侵权行为行政处罚的管辖地应该是侵权行为实施地或者侵权结果发生地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具体的管辖地要根据详细情况分析,因为著作权侵权的表现形式很多,在司法实践中,也可以选择侵权制品储藏地的著作

一、著作权侵权行政处罚的管辖地怎么确定?

著作权侵权行政处罚的管辖地是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侵权制品储藏地或者依法查封扣押地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

《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第五条 本办法列举的违法行为,由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侵权制品储藏地或者依法查封扣押地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违法行为由侵权人住所地、实施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等设备所在地或侵权网站备案登记地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

二、著作权侵权行为主要有哪些?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的著作权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但著作权侵权行为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著作权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对侵权方进行行政处罚,比如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按照违法所得处理相应数额的罚款等。

标签: 著作权  行政处罚  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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