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10-22 12:37:38
山东发布消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经山东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20年3月7日24时起,将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调整为Ⅱ级响应。
全国范围内,从2月底开始,广东,甘肃、辽宁、山西、贵州、云南等多个省份下调了响应级别,有的省份直接从Ⅰ级调整为三级。
从Ⅰ级降为Ⅱ级意味着什么?
首先,是疫情防控形势好转。
从2月23日至3月7日,山东的新增病例始终在“个位数”的低位徘徊,两周以来一共新增确诊病例3例,最近一次确诊病例为3月1日,济宁新增两例。
截至7日12时,山东全省5天半无新增确诊病例,10天半无新增疑似病例。截至目前,山东有危重病例2例,青岛威海各1例,尚有174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与此同时,出院病人越来越多。
截至3月7日12时,山东累计确诊病例758例(死亡病例6例),累计治愈出院626例,治愈率82.6%。泰安、聊城、菏泽、滨州4市住院患者清零。住院病例个位数的市为:青岛、枣庄、日照、临沂1例,威海3例,潍坊4例,淄博5例,济南、烟台7例。
尽管如此,山东方面表示,响应级别调整后,山东省保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机制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不变,工作力度不减。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的总体部署要求,采取针对性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其次,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不仅仅是字面上的由“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到“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变化,相应的应对方式也有变化。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其中,Ⅰ级响应属于最高级别的响应。
Ⅰ级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指挥部根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
Ⅱ级响应
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省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省指挥部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事发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按照省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及其有关成员单位全力开展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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